昨日,记者从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消协召开“2008年3·15活动新闻发布会”获悉,去年,市消费者协会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案件1885件,发布消费警示33篇,解决群体投诉11起,处理小额仲裁2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60万元。记者了解到,百货、手机和食品类商品是当年投诉重点。省消协同时发布“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电视、网络、邮寄购物成为新投诉热点。另外,利用虚假的中奖信息、低价诱惑消费者、商品质量名不副实也是网络购物的惯用手段。另外,由于许多新兴商品和服务已成为新的消费增长极,今年此类投诉增多,比如汽车、电信以及干洗业的投诉等等。
“消费投诉十大典型维权案例”如下:
一、“1·17”网络销售假烟案
2007年1月以后,公安、烟草人员查获杨正林、李学清自2004年12月以来,在无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多次通过物流托运方式,从广州市购进大量假冒玉溪等品牌卷烟至我市,批发给烟草个体零售经营户。购烟款通过银行异地存款方式汇至广州张某的银行账号上。共付烟款119.75万元,购进假冒玉溪等品牌卷烟共1.74万余条。2007年8月16日,我市花山区法院对杨正林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万元;对李学清单处罚金2.5万元。
二、“5·1”假冒卷烟网络经营案
烟草、公安联合专案组经查,犯罪嫌疑人方瑞雪等10人2005年1月以来在无烟草经营许可证、运输证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假冒伪劣卷烟,多次从广东、福建购进大量假冒伪劣卷烟至我市,批发给他人。共付590余万元购买假烟。2007年12月20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0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并处罚金共计473万元。
三、某水泥公司伪造厂名、厂址生产水泥案
2007年5月,市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伪造厂名为“徐州北方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厂址为徐州铜山县”的水泥袋,共计7000多条,生产水泥320吨,并将这批水泥运至江苏盐城。工商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6万元罚款。
四、钱某非法收购药品案
钱某2007年7月份以来,在我市中心医院门口从患者手中非法收购“步长脑心通”等几十个品种的药品,准备销往周边农村,于2007年9月15日晚被市药监局查获。药监部门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收购的药品并罚款1.2万元的处罚。
五、某美食公司不合格食品致人中毒案
2007年8月18日,消费者反映有数人前一天晚上在我市某美食公司就餐后出现恶心等症状,并到市人民医院就诊。市卫生局对该公司立即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并查实该公司因管理不善,致使2007年8月17日晚餐被致病菌污染,造成18名就餐者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市卫生局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
六、某生态水厂生产销售不合格饮用纯净水案
2007年7月3日,经依法抽样检验,我市某生态水厂生产、销售的饮用纯净水(18.9L/桶)被判定为不合格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
2007年8月13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该厂生产饮用纯净水(18.9L/桶)进行整改后的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仍不合格,该局向原发证部门提出了注销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建议。
七、某化工公司冒用他人厂名生产乳胶漆案
我市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与上海等公司签订协议,开始生产“新立邦”、“雅得丽”等品牌乳胶漆。
该公司未真实标注自己的厂名厂址,却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受到工商部门罚款2万元的处罚。
八、某电气公司生产、销售未经认证的开关、插座案
2007年6月19日,马鞍山市质监局依法对我市某电气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未经强制认证的墙壁开关、墙壁插座共2200只,各已售出500只,货值金额共7700元。该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7700元的罚款。
九、某商厦销售未经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
2007年9月26日,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市卫生部门对某商厦突击检查化妆品“家美乐”专柜。发现其销售的广州美岳化妆品公司生产的“印度辣木燃脂塑身美体乳”和“印度辣木燃脂塑身膏”均无卫生部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市卫生局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十、某个体诊所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
2007年11月,我市某个体诊所发布虚假妇科医疗广告,欺骗患者。市卫生局查实该个体诊所发布的妇科医疗广告内容与省卫生厅批准的内容严重不符。市卫生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了停业整顿的处罚。(杨正文 孙家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