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交警支队获悉,随着新学期的开学,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管理,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中小学生和儿童的生命安全,今年“接送学生专用校车”标识换发工作已在合肥市机动车辆管理所启动。
据了解,按车辆属性校车被划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中小学校、幼儿园自备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为专用校车,应当统一喷涂专用校车标识;中小学校租用或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租用只在某个固定时段用于接送学生、幼儿,其他时间从事普通营运的车辆为非专用校车,应当统一领用“接送学生校车”标牌。车管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有关规定查验车辆、重新核定载客标准。
新规定增加了安全保护措施,比如根据这些规定,专用校车应当喷涂有符合规定的外观标识,非专用校车运送学生时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各放置一块可以从车外清楚识别的标牌。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的侧窗下边缘距其下方坐椅上表面的高度应不小于250mm,否则应加装防护装置。校车的儿童座位应纵向布置(与车辆前进方向相同)。对于幼儿校车座间距不小于420mm时按每280mm核定一人,对于小学生校车座间距不小于500mm时按每350mm核定一人。长条坐椅(指坐垫靠背均为条形的供两人或多人乘坐的坐椅)按坐垫每400mm核定一人,但作为儿童座位使用时,对幼儿校车按每280mm核定一人,对小学生校车按每350mm核定一人;单人坐椅坐垫宽不小于400mm时核定一人。此外,专用校车的每一个儿童座位均应装置安全带,等等。(芮峰 冯兰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