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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燎原 专栏作者
于繁忙的工作,和更加繁忙的家务之外,我喜欢编织。许多同龄人早已经找不到那光滑熟溜的竹针了,我的手边,却是四季里都有一件编织的毛线活计的。
以前孩子小的时候,常在我身边转来转去,我怕竹针戳到他们,织毛衣的时候,我都是把双手举着织。
我喜欢编织,过去是生活的需要,在天气变凉之前,给孩子们织好厚薄不等的毛线裤,上下针的纵向条纹,舒适又保暖,天气怎么变,只要想到他们身上穿着我织的毛裤,心里也是暖和的。
毛衣毛裤现在似乎买起来更方便了,也就不需要为他们赶织了,业余时间我就织小手袋,沙发垫,小方地毯。编织小手袋小钱包,我喜欢织兔子耳朵花样,那是用两种颜色的毛线,主要是颜色要搭配好,秋黄配墨绿,藏青配米白,我都织过。两种颜色的搭配,犹如一段凡人的婚姻,关键是和谐,有技巧又没有技巧。
兔子耳朵花样,织起来瓷实平整,远看像绵延不绝的城堞,近瞅似繁复缜密的思维。织好后再缝一个带子,就可以拎在手上了。走在大街上,这样的手袋钱包自然是独一无二的,虽然不是太精致,却是有着手编制品的拙朴的。
那次在橱柜里找到了几团绛红色的开司米,扔在床上,托着腮构思了半天,又掂量了线团的大小,决定用钩针钩一款正方形的披肩,于是就从中间起头,早早晚晚地钩了起来。直到完工后,四边都穿上了流苏,我才看见,这几团经年的红色开司米已经不同程度地退色了。摊在床上看,这款正方形的披肩,由中间到四周,涟漪般地由浅绛红到深绛红。没有想到,这退了色的线钩出的披肩,竟然于无意中有了绘画中的泼墨的感觉了。或许可以说,这款披肩,本生就是一个深入浅出的家常女红的故事。
无条件地,无来由地喜欢扎染和蜡染。
蜡染不要说了,要用蜡和漏斗笔,专业性很强的民间工艺。扎染却我是身体力行过的,用线把本白色的布扎成不规则的大团,把当时能买到的明黄色的染料化在洗衣机的缸里,将扎好的大团浸染一番,打开后是大小不等的圆,没有规律地,如同电影里的蒙太奇。那块布晾干后做了一床被套,也是商店里买不到的。这应当不算是女红活计吧。
三十年前插队在农村,曾看见农妇村姑在农闲的时候,用彩色丝线缝鞋垫子。那是很仔细地抽去布上面的经线或纬线,再用彩色丝线挑花,类似纺染工艺,又有点像现在的十字锈,精巧得无以伦比,当时我就惊讶道,这么漂亮的东西,竟然是穿在脚底下的,多可惜呀。记得那时候也跟着她们后面学过,可怎么也没有她们那个基本功,至今还记得那精致的花样:步步锦,万字花,梅花套,打菱角。那时,在田间地头干活的男人一双夯实的脚下,都是有着女人们的锦绣针脚的。女人们于飞针走线之外的,都是孟姜女一般的情字了。
现在大街小巷可见到十字锈坊,那是现代都市女人的带有休闲意味的女红传播场所。十字锈工艺和花样,都是计算机时代的复制品,精致而繁复。也看到过简约点的。简约的,也只是一个大红色的草书福字。繁复的么,是可以粗粗地挑出名人的画的。
我还是在家织我自己的毛线。今年我织了几条围巾,鲜艳的色彩,正反两面相同的鳝鱼骨头花,长长的流苏,质感蓬松,它通过我的双肩,绕过脖子,垂在我深色的冬衣前后。成为冬季里我脖子上的那一轮暖暖的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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