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图片中心 今日要闻 区县联播 外埠新闻 媒体集粹 社会法制 经济生活 科教文卫 焦点时评 外眼看合肥
您的位置: 首页 >>合肥新闻网 >>新闻中心 >>环球扫描 >>正文    
 
中石油在伊拉克“与狼共舞”
www.hfnews.gov.cn   2008-04-21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中国公司对伊拉克油气资源的竞标将异常艰辛。法新社

    虽然入围伊拉克开发油气资源的竞标资格,但中国公司尚不及占据战略优势的西方跨国企业得心应手

    战争硝烟过后,伊拉克的国民经济正逐渐步入正轨。本周伊拉克石油部公布了35家首批获准竞标开发该国油气资源的外国石油公司名单,正式拉开了伊拉克石油业由完全国有化转向部分对外资开放的序幕。名单显示,中国共有4家公司入围,分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简称中石油)、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名单是在伊拉克石油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宣布的。尽管合同竞标最快也要等到今年第二季度展开,但目前不难判断,面对既是“选手”又是“裁判员”的西方石油公司,中国的石油企业在竞争伊油气资源的道路上会走得异常艰辛。

    英美染指游戏规则

    伊拉克未来石油开采活动需要遵循石油法的规定,而英美国家则想方设法地介入了伊拉克新政府起草的石油法,试图推动政府允许外国公司对石油拥有所有权。自上世纪70年代伊拉克掀起石油工业国有化运动之后,伊拉克便不允许外资对油田享有所有权。去年2月,伊政府公布了石油法新草案,放宽了对外资的限制,引起了举国上下一片震怒。石油法草案至今仍搁置在议会待批,国民的争议集中于根本利益问题。新石油法草案规定,成立由总理领导、国内外专家组成的联邦油气委员会,统一审核和批准伊拉克的油气项目合同。而大量英美专家的介入,则无疑是把伊拉克的石油财富交给西方管理。反对者认为这对西方过于“慷慨”,几乎到了出卖国家主权的程度。伊拉克大部分专家、官员对外资投资伊石油的具体方式也充满怨气。新石油法草案规定,伊现有80个油田中,将有65个交由外国公司开发经营,伊还将与这些外国公司签署为期长达20年至35年的“产量分成协议”(简称PSA)。

    但伊拉克专家认为,PSA模式只适用于生产成本较高、开采前景不乐观的高风险油田,而中东地区的油田质量极高,纵观其他中东石油生产大国,一般都采用技术服务或者有限的产量分成模式,无一采用PSA模式。

    伊拉克《中东报》对此忧心忡忡地评论说:“议会一旦批准该法案,伊拉克石油资源将陷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石油公司掌控中。”

    西方公司先下手为强

    此次宣布入围竞标资格的35家外资企业中,美英等西方石油企业就占据了23家。现在看来,即便不考虑开采制度带来的特别待遇,从实际情况看来,西方石油公司也已经尝到了甜头。石油法至今迟迟不得出台,但伊拉克政府并不愿就此延误开采活动。今年初,伊政府决定在该法“缺席”的情况下,先行与外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作为石油增产的临时措施。

    出于种种原因,西方公司成了伊政府考虑技术合作的首选伙伴。当时,埃克森-美孚、雪佛龙、康菲和壳牌四家公司均被伊拉克石油部选中,签定合同为伊提供两年的技术服务,帮助其购买设备并培训工人。这些合同涉及5个伊拉克油田,生产量总共达到日产50万桶。伊石油部长坦言,此后竞标伊油田开发合同时,这些外国公司将获得优先权。

(责编:实习生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