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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困难居民大病救助条件大幅放宽
www.hfnews.gov.cn   2008-06-25 来源:合肥晚报

    6月23日,庐阳区一项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意见”正式通过区政府批准,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完全取消了医疗救助病种限制。此举在安徽省是首开先河,独此一家,甚至在全国都极为少见。

    说起此事,庐阳区杏花村街道桃花社居委阮怀劲最有感触,原来他在外面打工,一个月挣个千把块钱,日子尚可维持。自从他患上肺癌之后,今年上半年,他申请了一份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一次性报销了6000元。他说,这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最多也就能报个千把块钱。据庐阳区民政局介绍,此次修订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一是取消病种限制,原来的报销病种限定在14种,现在全部放开,不设限制;二是大病医疗救助做好和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衔接,大幅提高报销比例,凡患者自费部分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人均20%提高到40%;三是简化手续,报销时间也从原来半年一报销改为每月都能报销(特殊情况可以随时进行申请),而且审批时间从原来的一个月缩短为8个工作日,其中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三无人员可以直接提供病历进行报销,不用再写申请材料。

    据此办法,一类人员即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由原来的只报销住院费用改为费用全报,二类人员即城乡低保对象报销比例为20%到40%,三类人员即城乡低收入家庭,报销比例为15%到20%,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为人均月收入低于合肥市低保线150%即390元,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为年收入低于1500元即可申报。此外,城市三无、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一类保障对象、省市保障的对象951人由民政部门代其办理医疗保险。(陈治 杜薇)

(责编:房子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