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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2008-06-27
 
海南省公安厅提醒:谨防7种高考招生诈骗

    随着高考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以高考招生的名义进行的诈骗犯罪也将进入高峰期。海南省公安厅6月26日专门发布警情提醒,提醒高考毕业生及家长谨防招生诈骗。

    警方结合历年来公安机关侦办的相关案件情况,提醒防范以下7种招生骗子常用的诈骗手段:

    一是混淆教育形式蒙骗法。招生骗子有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考生和家长。家长们听信骗子谎言,把钱交给骗子,等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入学后才知道上当受骗。因为就读的不是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或网络学院。

    二是声称“低分高录”哄骗法。此类招生骗子往往会自称是高校或海南省招生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并声称自己有办法让达到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重点院校,达到专科分数线的录取到本科院校,或者从普通专业调到热门专业,从而骗取考生及家长的钱财。

    三是谎称“内部指标”诱骗法。这类招生骗子会伪造一些名校的文件和私刻该校印章,并设立虚假的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扮高校招生人员。在和家长、考生见面时,他们往往会拿出一些伪造的证件和空白录取通知书,谎称手中掌握有某高校的“内部指标”、“机动计划”等,要家长先付定金,其余部分等录取通知书到手后再交。当家长将定金如数交上后,他们就逃之夭夭。

    四是号称“自主招生”、“定向招生”诈骗法。招生骗子往往谎称某高校有自主招生、定向招生权,并声称自主招生是不受分数线限制、低分也可录取等等。他们可以弄到高校定向招生计划,花钱即可录取,以此来误导家长、考生,从而骗取当事人钱财。

    五是利用少数独立学院违规招生行骗法。一些不法分子声称少数高校独立学院有招生计划,借此向家长收取高额好处费、信息费,四处行骗。

    六是利用网络诈骗法。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复制相关教育部门和学校网站信息内容,假冒学校名义对外宣传招生,进行诈骗活动。

    七是租用高校校舍、校外学生公寓诈骗法。招生骗子有目的地租用高校校舍、校外学生公寓(社会公寓),打着高校的旗号进行招生诈骗。考生来校报到时,好像和学校正规录取的学生一样,在高校校舍里或校外公寓报到。等考生交完钱后,骗子便携款逃跑。

    警方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择校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公布的高考招生信息,报考学校前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该校相关信息的真实性,防止上当受骗。(记者 黄晓华 通讯员 宋洪涛)

(责编:马 祥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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