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瑶海区结合本区实际出台文件,大幅度提高今年农村优待对象优待金,统一后的标准为5600元/户/年,其中义务兵为100%,“三属”为70%,在乡老复员军人为70%,残疾军人为50%,退伍军人为35%。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按照义务兵、在乡老复员军人为100%,“三属”为70%,残疾军人为50%,退伍军人为2%的优待面和优待标准执行,严格审核评定程序,认真确定农村优抚对象,确保“八一”前农村优待金全部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