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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于1998年按国家烟草局(简称国烟)烟科教[1998]36号文件及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现安徽中烟工业公司,简称皖烟)皖烟教[1998]167号文、168号文和皖烟毕业分配方案及合烟“同意接受该生毕业进厂分配公作”的书面意见(已上报皖烟教育处),而填报国烟郑州中等专业学校卷烟工艺专业,并被同意录取直到2002年毕业。但毕业时皖烟又拒绝分配,说是“2000年皖烟党组口头决定:烟草系统中专不进。”几年来,多次找行业领导,均未解决。
98年,国家在为烟草系统统一招生时特别强调(政策),该批学生毕业后要确保其在系统内分配、就业,并明文规定,不得把其就业推向国家、社会。皖烟在98年招生时出台了文件,不仅在文中确定了毕业分配单位,而且还特指令各厂把同意接受毕业生进厂分配工作的书面意见上报。在167号文有皖计委的明确批示:“同意,毕业后按计划在本系统就业。”
但我儿毕业至今,仍未能分配。在此,我呼吁有关部门重视此事,尽快安排我儿进合烟工作。
谈宁德
2007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