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黄山市屯溪区“民生工程”采用“群众出题、政府答题、群众打分”的办法,从工程的内容征集、开展到验收,由群众全程参与、随时监督,确保了所实施的“民生工程”真正符合民意,反映民心,成为“民心工程”。
说到“民生工程”,大多数是符合群众意愿的。但也存在一些不顾群众意愿,主观臆断,拍脑袋决策,不惜花巨资建什么“一条街”、“大广场”之类的所谓“民生工程”。这样的“民生工程”实际上不是真正的“民生工程”,说到底还是有关政府领导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民生工程”首先得让百姓拥护,符合百姓意愿,让老百姓从中得到实惠,所以“民生工程”必须先是“民心工程”。
“民心工程”首先就得问计于民。一项工程是不是百姓想的和需要的,必须问计于民,要通过合法、合理的程序向社会公布,征求百姓意见,必要时还要通过听证,并经过人大讨论、审议,有关部门的审计把关。并不是领导说了算,哪怕是“集体研究讨论”,也不能代表决策的程序科学、民主、合理、合法,更不能替代民意。
“民心工程”贵在得民心。建一项工程,必须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基准点,是不是代表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必须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违背了群众的意愿,遭到群众一片质疑甚至民心沸腾的“民心工程”,就是其“名”不正、民心不顺的“官心工程”。
“民心工程”应是造福子孙万代的惠民工程。这不仅要经过老百姓同意,而且还要经受实践的检验。既是“惠民工程”,工程成果应有百姓共享,使百姓从中受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如若不然,所谓的“民心工程”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好看不中用。对打着“民心工程”旗号,搞“官赏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地方领导,不仅要听取百姓的民意考核、评判,而且要进行责任追究。(胡宗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