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钱,一定要让他们赔偿我们的集资款!”3月11日,和县法院一法庭内,突然爆发出一阵阵呼喊声。一个以江苏盐城艾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以芦荟产品为诱饵,在江苏、安徽和新疆20多个县市进行非法集资,最终实施经济诈骗的犯罪团伙当日在和县受审。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该团伙非法集资总额达1660余万,涉及集资诈骗1050万元。由于案情重大,庭审时间长达7个多小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诈骗手段]“200%回报”诱惑难挡
11日,受审的李某和钱某分别是江苏盐城市和射阳县人,王某系江西瑞昌人。检察机关起诉书指出,2006年5月,被告人李某与他人合谋利用江苏盐城艾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随后,李某与艾芦公司签订了一份产品销售协议书:艾芦公司同意李某在全国销售“珍康”、“神桧”系列芦荟产品。紧接制定抛出一套“消费返利创富计划”,即每人每次最低投资1000元为一单,最高可投资20000元、二十单,公司开具“产品购订货申请单”。
每投资一单,公司发芦荟果爽一箱,前50天返本,每10天返本一次,每次返本20%,后100天返利,每10天返利一次,每次返利10%。150天为一个周期,投资者可获得200%的回报。推荐介绍者,可获得投资额12%的奖励。这种苦心设计出的“致富”圈套,推出的“高额返利”使人难拒诱惑。
[诈骗结果]8个月1700多人“落套”
为使这种“高额返利”陷阱,有人往里跳,李某谎称自己拥有艾芦公司67%的股份,公司在连云港有13000亩土地,现在集资就是为了开发。李某和钱某自2006年6月初,至同年10月,先后在江苏淮安市、南京市常州市以及我省的和县、铜陵市等地设立办事处,培植代理商。到处召开投资座谈会、招商洽谈会,进行洗脑。2006年9月,李某和钱某窜至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纠集王某等人,用同样“高额返利”的方法,在那里开展了非法集资活动。
到2007年元月案发,在短短的八个月时间内,他们实施诈骗的足迹遍及江苏、安徽及新疆共20多个县市,非法集资总额高达1660余万元,其中涉及集资诈骗1050万元,受害者达1770余人。
[庭审现场]旁听席上受害者纷纷痛斥
庭审当日,和县的许多受害者一早就陆续来到和县法院。庭审时,旁听席上已坐满了受害人。庭审中,听到公诉人的指控及被告人的犯罪陈述,听到真相的受害者,痛心疾首。据统计,这件非法集资案中,和县受害人达280余人,金额达280余万元。庭审中,多名气愤的受害者几次大声斥责被告人,要求司法部门帮助他们讨回血汗钱。
几位受害人称,他们当时手中的证件齐全,并称集资是为了开发连云港的土地,回报丰厚。当初,确实有部分投资者在10天后就拿到过返本的钱,导致和县许多人上当,现在觉得十分无奈。一位受害人马师傅告诉记者,他当初也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但看到参加的人员多,自己也就相信了,只怪自己贪那一点便宜,现在弄得血本无归,非常后悔。(姚天、朱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