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诟病的垃圾短信,以暗中偷窥、非法入侵的姿态,使用户的手机一次次被无端“强暴”。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对这种“强暴”行为感到恐怖。
更令人恐怖的是,在舆论讨伐声中,垃圾短信却因强大的利益驱动而正在成长为一个产业。这是一个令人反感的“垃圾产业”。
手机广告是垃圾短信的漂亮外套。这种外套以所谓的“精准营销”诱惑着广告客户,使其听上去颇具合法性。但这种“精准营销”实质上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它侵犯了用户的隐私、安宁、通信自由与消费自由,其违法性是不言而喻的。
垃圾短信以信息群发与手机“强暴”为基本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运营,是以暗中大量猎取用户的手机号码与经济隐私为前提的。号称国内最大的某手机广告公司,年年业绩递增,去年净利润已近5000万元。该公司宣称拥有中国半数手机用户的个人隐秘信息。在这家公司员工眼里,你收入多少、你的职业、你的投资情况、你的消费兴趣、你是不是银行的金卡用户、你是不是某个高级俱乐部的会员等重要的个人经济隐私,他甚至比你的太太或你的老公都更清楚。在这类公司的绝密数据库里,如果我们的名字不幸列入其中,那么,我们无疑成了毫无遮掩的“裸体”,并因其经营的需要,而被反复“偷窥”。
这多可怕!
是谁泄露了我们的经济隐私?据业内人士透露,凡是我们办车、办房、办卡、办手机与办保险的地方,都可能出卖了我们的个人信息。手机广告公司先通过内部关系,花钱买到我们的私密信息;然后与电信运营商以合法交易的形式,达成不正当利益关系。当广告客户找到之后,手机广告公司便开始有恃无恐地群发短信。手机用户的恶梦就此开始了。短信发得越多,电信运营商与手机广告公司便获利越多,由此形成了垃圾短信利益三方的“金三角”。
这便是“垃圾产业”的基本经营链条。我们的个人隐私,就这样毫无代价、毫无保护地成了“金三角”的牟利工具。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彻底清除短信骚扰,就必须斩断垃圾短信的产业链条。
治理垃圾短信,电信运营商是核心环节。事实上,从技术层面说,只要建立起免费举报垃圾短信的平台,电信营运商就可以过滤掉垃圾短信。但指望电信运营商的行为自律,无异于与虎谋皮。因此,我们惟有寄希望于立法:立法保护公民信息隐私权并严惩盗卖隐私的行为、立法制约并规范电信运营商与手机广告公司的经营行为。(华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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