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工商部门解释:可能是工作人员疏忽所致
作为运输个体户,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有关证件,但缴费后收到的却是没有收费项目的白条,昨日上午,怀远县的魏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他的不解。
魏先生如今在怀远县从事着运输生意,今年在前往县交通局办理道路运输营运证时,被交通部门告知,需要前往县工商局办理一本个体营业执照。3月31日上午,他来到县工商局直属分局,在缴纳了703元费用后,他拿到了4张收据,除2张上面明确标注了工本费、过塑费等项目外,另2张金额分别为600元和40元的收费单据上,收费项目竟为空白。魏先生当时立刻询问是何原因,收费人员拒绝向他解释,只说“不能明写”。昨日上午,魏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政府部门收费理应明确标注项目和内容,不然,就不是明白收费。
怀远县工商局直属分局蒋波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所有的收费都是有据可查的,就魏先生的质疑,他解释说,600元是工商部门的年度管理费,40元是协会会费,作为从事个体经营的运输业主,他是应该足额缴纳的,至于为什么收费项目没有标注,可能是工作人员疏忽所致。蒋局长表示,下一步可以同魏先生进行直接沟通、解决。(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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