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大腿股骨骨折,9级伤残:尿道管被砸断,7级伤残:骨盆砸碎,6级伤残:肛门裂开,5级伤残……”巢湖市无为县43岁的农民陶建平不幸遭遇工伤事故,全家陷入了困境,而此后发生的事故纠纷,则让他走到了“生与死的边缘”。
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用工不规范,企业安全设施缺少或存在缺陷,导致农民工工伤事故频频发生,今年以来仅合肥就发生了多起农民工工伤事故,记者为此展开调查时发现,在去年我省共发生的近200起工伤事故中,近半受害者均为农民工。
打工受伤年余难讨赔偿
2006年10月8日傍晚,陶建平受一老板的雇佣到山东临沂市刻知木业厂装卸木板,由于叉车工操作不当,一捆木板砸在他身上,他当时便昏迷不醒。
事故发生后,厂方仅仅给了7900元医药费,此后再无声音。而陶建平在骨科医院住院一个月就花去了近6万元,在山东住院六个月,实在坚持不下去,他只好回安徽继续治疗。目前医药费总计已近14万元,借钱买的车低价卖了,家中已凑不到一分钱。此间,山东当地法院虽然受理了案件,但判决书却至今也没有下来。
沉重的债务,改变了原本温馨的家庭。孩子辍学了,债主成天上门来要债,当地政府将陶建平纳入了低保户,但是40块钱实在难解决家里的问题。对陶建平来说唯一的希望就是能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
工伤事故近半涉农民工
农民工因流动性较大,季节性用工较多,管理难度大,多数没有参保,因此发生工伤事故总会受到诸多伤害,陶建平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去年我省共发生工伤事故近200起,近半受害者为农民工。合肥市的数据显示,仅2005年上半年,该市就发生14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5人。在这些事故和死者中,一大半与民工有关联。
在记者调查的10起工伤事故中,共造成人员死亡9人,受伤12人,其中6起案件都涉及到了农民工,占被调查的六成,发生工伤时,他们大多没有参保,并因医疗费用与责任方产生了纠纷。这种现象不仅在我省表现突出,在全国也是如此,武汉市安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上半年该市发生的工伤事故中,农民工占到工伤死亡总数的64.5%。
农民工为何总是受伤者
虽然我省农民工参加工伤险已经有法可依,但问题依然不少。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有抵触情绪,认为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加重了企业负担,总是侥幸认为事故不一定会发生。省劳动保障厅如此分析。
另外,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不明确,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为逃避责任,不提供劳动关系的材料也是一个因素。甚至有一些单位出现工伤事故后,不但不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申报工伤认定,还歪曲事实,作假证等,给工伤认定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让更多农民工享工伤险
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安徽安援律师事务所律师俞有贞认为,只有让农民工参保才能从源头解决。
首先改善农民工工作环境,这是减少农民工职业病的发病率,降低和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一道防线。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
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工作收入相对较低且对大病保障需求迫切的特点,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的原则,让农民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保或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农民工因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单位要参照当地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予以报销。另外,督促高风险企业尽快参加工伤保险。
目前农民工工伤维权问题已经得到我省高度重视,根据我省劳动保障十一五发展规划,十一五时期,我省将各类企业职工、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吴勇、陈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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