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的阳光被幼儿园挡得严严的,家中衣服上霉都没处晒!”家住省城合肥双河三村15栋4单元的姜先生向记者投诉自己家附近的幼儿园侵犯了他们的阳光权。律师表示,市民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采光权。
读者投诉
昨天上午9时,记者来到合肥市双河三村,看到姜先生家的院子围墙与前面的小红花幼儿园相隔不到一米五,巷子非常狭窄。“我们是拆迁户,1989年搬进来的。十几年了,我家在一楼,一年有三季(春、秋、冬)都晒不到太阳。”68岁的姜先生很无奈地说。
姜先生介绍,门前的小红花幼儿园共两层,把阳光挡得严严实实。现在他家只有上午9点到下午3点有点阳光,冬天则一点也没有。同住15栋的二单元、三单元和五单元的一楼住户也和姜先生家情况一样。
家住二单元的何女士表示,家中每次洗衣服,都没有地方晾晒,只得拿到马路边晒。据何女士介绍,一年中,只有夏天最热的5月到8月,家里阳光才充足,其他时段阳光都“缺失”。
记者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小红花幼儿园,一位柴老师反映,幼儿园和和北面的居民楼(15栋)确实相隔非常近,但是,幼儿园和居民楼是一起建的,属开发商的问题,他们也没有办法。
随后,记者联系了双河三村所在的小岗社居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也收到一些居民对小红花幼儿园遮挡阳光问题的反映,但是合肥市有关文件规定,小区里的配套设施如幼儿园等不能随便拆除,因此他们也无能为力。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的杨静律师表示,姜先生反映的“阳光权”问题属于乡邻权范畴。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如果达不成协议,居民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采光权。(郭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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