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杏花法庭开庭审理了王老太状告8个子女赡养纠纷案,老人要求8个子女支付赡养费、医疗费,每年来看望她一次,每月给她打一次电话。法庭上,由于前来应诉的6个儿女意见不一,法庭未当庭宣判。
王老太今年85岁,共有8个儿女,老大已经65岁,最小的51岁,分别住在河南及我省淮南、合肥等地。1990年,王老太的老伴就去世了。老人在诉状中称:如今年老体衰,有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暂时住在合肥的小女儿家。以前,几个儿女还到小女儿家看望她,也给少量的生活费。2005年起,除了二儿子每月给生活费和保姆费外,其他儿女基本不闻不问,既不支付赡养费、医疗费,也不登门探望,连电话都不接。而且大儿子还占着她河南的房产,拿着她的房产证不给。她为此起诉8个子女,要求法院判决解决她的居住问题;从今年元月起,每人支付赡养费、门诊费、护理费3600元,还要求法院判决8个子女每年至少看望她一次,每月至少打一次电话给她。开庭前,远在焦作的老四给老人寄来了生活费,老人撤回了对老四的诉讼。
昨天法庭上,原告、被告都没有请律师。老人听力衰退,保姆不得不陪她坐在原告席上传话。开庭时老大没来,自称“腰闪了”。
当法官询问老人是否愿意住到老年公寓时,老人回答:“我有8个子女,住在那里,人家不讲吗?”老人要求租房居住,由子女承担租房费用、保姆费及医疗费。
老大告“病假”,老四被撤诉,其余6个兄妹均赶到法庭应诉。
老五和老二当庭激烈争吵,庭审不得不中断了几分钟。老七家住河南,是老人的次女,见两个哥哥当着母亲的面争吵,她伤心地哭了起来,表示愿意将老母亲接到河南照顾,兄弟姐妹们出点生活费、医疗费;老人最小的女儿经济条件很好,但她表示希望大家共同赡养老人。
庭审结束后,老二、老七、老八和保姆将老人扶上轮椅,离开法庭……(孔华、庐法、杏花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