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建委公布,截至目前,该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储存余额已达1亿多元。从今年起,该市将从四大关键环节严把拖欠关:存在拖欠问题单位不得进行项目招投标;资金有问题,新项目不得上马;工程不决算,不予竣工验收;拖欠工程款限期不解决,立即停工整顿。
1亿多元保障民工工资
据了解,自2007年春节以来,合肥市建委、劳动、工会等部门联合设立的一级“窗口”共受理民工投诉336起,涉及民工7138人,涉及金额2846.46万元。全市共受理解决工程款纠纷案件141起,涉及建筑施工企业80多家,在建工程项目141个,工程款数额4.17亿元。2007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第二次对全市建设工程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排查梳理,共有75家项目业主与125家施工企业的310个工程项目,涉嫌工程款拖欠或工程款纠纷达9.26亿元;有125家施工企业412个工程项目涉嫌劳务分包工程款纠纷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达2.57亿元。在2008年春节前,上述310个工程项目涉嫌存在的9.26亿元工程款拖欠或工程款纠纷及涉嫌2.57亿元劳务分包工程款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妥善解决。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该市自2007年开始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规定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截至2007年底,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余额已达1.17亿元,目前仍在继续增长当中。
“四道关”严防拖欠
今年合肥市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清欠原则,促进拖欠问题的有效解决。合肥市建委将严把4个“关键环节”,预防新拖欠发生。包括:项目招投标申请中,凡存在拖欠行为的,一律暂停受理,督促解决拖欠;新建项目无资金计划、资金到位不足、未办理担保手续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杜绝拖欠隐患;项目竣工但未办理竣工结算登记的工程,质监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加强对项目按约支付工程款的日常检查,存在拖欠的立即责令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下达书面停工令,直至按要求限期整改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