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公园作为提供公众游览休息的公共场所,无疑也是公共服务体系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让广大百姓享受到公园的公共服务也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
然而,当下很多市民一般不会主动走进公园或风景名胜旅游区,部分经济困难群众十几年不进公园的情况十分常见。为啥?原因就在于,一些公园早已忘记了自己姓“公”,千方百计捞收入、求收益。门票一个劲地上涨,有些门票虽然不怎么高,但老百姓一进去,又面临着一个个虎视眈眈张着收费大口的“关口”。再加上各种打着服务名义的收费,这样一下子算下来,进趟公园跟外出旅游一样,没有几百元下不来。无疑,高昂的公园门票价格大大削弱了公园的公共服务职能。
当然,公园景点不是不可以收费,但必须适当。公园管理方必须认识到公园的文化教育价值,必须考虑到自己提供给公民公共服务的职能,必须考虑大多数百姓的价格承受能力。提高票价,设置高门槛把平民百姓挡在公园门外。短期内虽然可以提高公园和园林部门的收益,增加城市的旅游收入,但以牺牲大多数群众的休闲娱乐权益为代价,违背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所以,要想挽回“公园”的公益本色,走出公园逼迫百姓高消费的尴尬,最关键的就是要走出营利思维的困境,从票价、服务、管理等各方面,为公园定好“公”的位子,做到还“公”于民。(许朝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