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发生纠纷,可以自己选择调解员进行调解。这是阜阳市颍泉区行流镇近日推出的一项调解新制度,使得纠纷调解更加顺利,调解结果纠纷当事人乐于接受。
以往农村村民发生纠纷,多由镇或村调解委员会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但有时因为纠纷当事人与调解员之间不了解或不信任,导致调解效果并不明显。为更有效地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阜阳市颍泉区行流镇首创性地推出了纠纷当事人自选调解员制度。
日前,该镇对全镇21个调委会132名调解员进行考察,在经调解员本人志愿同意和公开投票后,选拔出25名在群众中有威信和影响力的优秀调解员,组成该镇村民自选调解员队伍。村民遇到纠纷且不愿本村调委会调解,或者案情复杂、纠纷涉及三人以上的情况,纠纷当事人可直接向镇司法所申请自己选择1至3名调解员主持调解纠纷。 (李愈 索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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