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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省司法厅获悉,为巩固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成果,我省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在村民小组、城市社区里,每30户设立“纠纷信息员”。
据介绍,我省将从四个方面完善矛盾纠纷调处运行机制。首先,严格分级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次,建立联调机制,基层司法所积极与公安派出所、法庭、信访、土地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联调会议制度;三是委托调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配合,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的委托,调解委托机关受理的纠纷;最后,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级调委会制定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演练和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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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省将在实现乡镇(街道)、村(居)100%建立调委会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农村基层调解小组、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的调解网络。在村民小组、城市社区设立调解小组,每30户设立“纠纷信息员”,承担纠纷信息上报、协助调处纠纷、开展普法宣传等任务。(李愈
索苏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