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宿松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冒充香港老板行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梁建九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06年12月,梁建九以宏昌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宿松县政府签订了投资1500万美元的合同,在宿松工业园建立 “海鑫国际工业园”,但在规定和延期约定的期限内,公司没有履行缴纳297万元土地出让金和开工的义务。该县于2007年5月16日提出解除合同通知书。此前安庆市商务局为公司办理了以第一期出资90万美元为条件,期限3个月的营业执照,但自始至终,公司没有任何资金到账。在营业执照有效和无效期间,梁建九仍以公司名义先后邀请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安徽华强建筑工程公司和浙江舜江建设集团公司参与 “海鑫国际工业园”兴建厂房等土建工程招标,共收取投标保证金60万元。此钱除预付土地租金10万元、借款手续费20多万元外,其余款均被其挥霍。(通讯员 李勤学 记者 邹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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