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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维钊,省青联委员,民革党员,全国律协未保委副主任、安徽律协未保委主任。先后获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中国十佳维权卫士、安徽青年五四奖章、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第八届"江淮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孩子对法律的信仰,就是国家法治的未来。"8年前的一件案子,让孔维钊走上了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道路。
2000年4月25日晚,凤台县农民刘某,使用从市场上购买的劣质柴油时发生剧烈燃烧,其仅7岁的儿子不幸被烧成重伤,孩子30万元的手术费用却得不到赔偿。孔维钊获悉后,主动提供法律援助,多方奔走,历经一年半,最终为孩子赢得14万元的经济赔偿。"谢谢叔叔,将来我也要做一名律师。"孩子的感谢,深深触动了孔维钊。
"当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时,如果法律给了他们一个正义的结果,在他们纯洁的心灵深处,会树立起对法律的尊重和敬仰。"从那以后,孔维钊以极大的工作热情投身于未成年人的维权普法事业之中。几年来,他承办了多起在省内乃至国内较有影响的案件,如未成年人烟草公益诉讼案件、少年被刑讯逼供案件等。
多年的执业经历让孔维钊懂得,要维护好未成年人的权益,必须要有更多的律师参与其中。他参与组建了"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在他的推动下,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立体维权网络,全省共有400名志愿律师参与其中,我省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个别律师的志愿行为阶段提升到行业推动阶段。
2005年,在承办我省某市公安分局错误逮捕,并使得4名少年被迫承认是杀人凶手,然而在拘押百天后却抓到了真凶的案件时,孔维钊发现,之所以造成错案,主要是因为目前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诉讼制度和成年人没有区别。"从立法上对未成年人进行更好地保护,就可以保护所有的未成年人权益了。"此后,他多次在一些研讨会上提出,"司法人员对未成年人询问、讯问,'应当'通知监护人在场,而不是'可以'。"他的观点经由我省人大代表建议,最终体现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于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具有创造性的意义。几年来,他还参与了国务院妇儿工委《两纲》评估督导工作、《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立法与释义等工作。
"我国有3.6亿未成年人,我们的工作仅仅是一个开始,我将继续用自己的智慧和法律手段维护未成年人的权利,而且无所畏惧!"孔维钊坚定地说。(黄永礼)
【人物感言】
投身到未成年人保护的实践中,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