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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商务局以集资建设职工宿舍名义,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规划等审批手续,违法进行房地产开发,引起了周边住户的强烈不满。
二00四年底安庆市商务局拟以利用物华大厦北侧空地集资建职工宿舍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由于拟建设的房屋与周边楼房的楼距太近,过于密集,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引起了周边居民的强烈不满,纷纷到商务局、规划局、市政府、信访办等上访,强烈反对该楼房的建设,并联名上书市政府领导。市领导曾有明确答复:“停止拆迁”,“这个房子要做,必须经过周边居民同意,你们不要找别人,就来找我!”
二00四年十二月,安庆市商务局召开协调会,周边部分居民参加,因安庆市商务局提供的周边居民同意建房的签名等属伪造,且不符合规划、影响通风采光日照的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协调会没有取得结果。周边居民仍不断地到政府有关部门上访,并在“宜城市民论坛”上发帖子,揭露此事。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安庆市燃料总公司破产清算小组明知自己早已不是周边的物华大厦南附楼的房屋产权人的情况下,故意出具了《关于商务局拟建楼房与原燃料总公司办公大楼西侧相连及相邻两间非住宅转让情况的说明》,以房屋产权人名义表示对建设该楼房没有异议。
二00六年九月十三日,安庆市城市规划局违规发放了该商住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该规划许可证在东西长不足二十五米、南北宽不足三十三米的空间内,见缝插针地建设一幢东西向长二十五米、南北向宽十五米的商住楼,如果该房屋建成,距南边宿舍楼不足十七米,距北边物华大厦13层楼房不足四米,距西边建行宿舍不足七米,和西边建行车库相连与东边物华大厦南附楼没有任何间距,直接相连。
我们认为,安庆商务局以集资建设职工宿舍名义违法进行房地产开发,存在以下严重违法违规之处:
一,安庆市商务局集资建房严重违反国家制止违规集资建房的规定。 根据建设部、监察局、国土资源部二00六年八月十四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建住房[2006]196号)的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在该通知已经下发了一个月后的二00六年九月十三日,安庆市城市规划局违反该通知的规定,核发规划许可证是极其错误的。
二、安庆市商务局以集资建设职工宿舍名义骗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则是转让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显属违法,现工程尚未开工建设,就已经设立了“现场售房部”,如果是集资建设职工宿舍,根本就不必设立售房部。而且,商务局职工根本不知道局里搞集资建房,更不知道要集资多少钱。在拆迁整个过程中,所有事项都是开发商操办,而商务局根本没有人负责这项工作。所以,商务局建设该楼房的相关手续都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骗来的。
三、商务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证明材料都是虚假的无效的。
1,市商务局征得同意兴建的证明材料是假,周边共有三幢楼200多户人家,而市商务局上报的征得同意兴建的证明材料只有7户。而这7户中,有4户是开饭店的承租户,2户不存在(没有门牌号码),1户查无此人。这样的7户人家怎能代表周边200多户人家的意见呢?
2,拟建设的楼房周边的物华大厦南附楼早已于2003年初,2005年4月,2005年6月就已经拍卖给张小军、潘长生、张永明等人,商务局明知此事,仍故意向物华大厦南附楼的原产权人安庆市燃料总公司征求建房意见,而安庆市燃料总公司明知自己早已不是该房屋的产权人,仍于2006年4月20日故意出具同意建房的证明。这个证明显然是无效的。
四、商务局拟建设的楼房严重违反了国家的规划建筑要求,侵害了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安庆市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明显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实属违法。
1,间距问题。如果按批准的规划建设该楼房,房屋建成后,距南边宿舍楼不足十七米,距北边物华大厦13层楼房不足四米,距西边建行宿舍不足7米,与东边物华大厦南附楼没有任何间距,直接相连。严重违反了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建筑的,测向间距,四层以下的,新区不少于5米,旧区不少于4米,按批准的规划,该楼房与东边的物华大厦南附楼之间没有任何间距,显然违法。南北向间距,按上述文件的规定,不得小于1:1,而按批准的规划,远远达不到规定。
2,通风采光日照问题。如按批准的规划建设该楼房,必将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通风采光日照。例如,因该楼房与东边物华大厦南附楼没有任何间距、直接相连,物华大厦南附楼的通风采光日照及安全通道将彻底被堵死;而西边的建行宿舍楼,原来这个地方规划就不很合理,采光就先天不足,如果该楼房建成,一、二楼根本没有一点阳光,二楼以上也受到来严重影响。
3,消防问题。原物华大厦(13层)停车场可以同时进入四、五辆消防车,如按批准的规划建设该楼房,造成该区域的建筑过于密集,将只能勉强进入一辆消防车,且没有办法调头,如果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因该楼房与物华大厦南附楼直接相连,之间没有任何消防通道,不论是该楼房还是物华大厦南附楼发生火灾,都将无法施救,只能望火兴叹。
4,建筑净密度问题。如按批准的规划建设该楼房,该楼房建成后,该区域的建筑净密度将达不到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最低要求。
五、市商务局拟建这幢宿舍楼遭到周边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对,为了达到建房目的,市商务局、规划局某些领导、当事人受利益驱动,竟伙同开发商弄虚作假,欺诈群众,欺骗主管部门,甚至网罗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打手对群众冒充公务员威胁、欺诈群众。在市商务局组织召开的征求意见会议上,市商务局和开发商网罗了社会闲杂人员、打手冒充市商务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市商务局把他们介绍为市商务局的“基建办公室主任”、“科长”和“干部”等来欺骗群众。这些人还到居民家中进行“商谈”、“哄骗”、威胁恐吓,扬言谁不同意就要“摆平”谁,对他不客气,还雇用了社会上的小痞子威逼拆迁户进行搬迁。
六、用钱开道,打通关节。据“宜城市民论坛”报道,安庆姓陶的开发商扬言说,我就是用钱来开道,工程还未开工,我就花去了十几万了,这房子不做怎么行?上下环节都打通了,房子是肯定要做的。还有令人费解的是,市商务局、规划局的某些人竟与这个开发商一个鼻孔出气,帮他出“集资建房”、“二层为办公用房”的歪点子,达到建房目的,侵犯周边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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