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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徽霍邱县公安局一名警风监督员、县党代表。自2005年夏天以来,霍邱县龙潭镇连续发生多起机动车轮胎、电瓶被盗以及车主、驾驶员被盗贼行凶致伤案件,案发后事主向龙潭派出所报案,但是该所负责人以警力不够为借口,不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致使这类案件至今未破,该伙盗贼仍然在该镇实施疯狂的盗窃和伤人行为,当地百姓人心惶惶。具体情况如下:
2005年8月底,挂户金通汽贸运输公司的大货车(车号皖N06005)停在安徽省霍邱县龙潭镇庙岗街道庙岗粮站附近105国道旁。夜3点48分,车主王后海(安徽省霍邱县龙潭镇小河村铁田组)起床喝水,透过门逢发现,一辆白色金杯面包车停在其货车旁边,一驾驶员坐在面包车内,另有两人分别站在大货车后左右两侧望风,还有一人正在盗窃轮胎。其中有四个轮胎被卸下,两个已被装上白色面包车,另外两个放在车旁。见此情况,车主王后海拿起一把椅子开门砸向正在盗窃轮胎的那个盗贼,却没有砸中。两个望风的盗贼见盗行败露,其中一人大喊快跑,立即跑向面包车。另外一个卸轮胎的盗贼,拿起卸轮胎的铁撬杠砸向王后海头部,被王躲开。三个盗贼钻进面包车,面包车启动后准备逃离。王后海拿起椅子站在路中间,准备拦截,面包车加速朝他撞来,情急之下,王把椅子砸向面包车玻璃。接着王被面包车右侧撞倒,右腿、胳膊受伤(有安徽省霍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伤情鉴定)。王忍痛用电话向龙潭派出所报案(因为龙潭派出所位于龙潭镇街道105国道旁,盗贼驾车就是向该方向逃窜),请求派出所出警堵截盗贼。派出所接电话的说听不清楚,就挂机了。王再次打电话向龙潭派出所报案,接电话的说,派出所没有人手,无法出警。(事后,该所临时负责人安华专门叮嘱王后海,如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来人调查此案,千万别说派出所报警电话坏了。)由于龙潭派出所没有任何措施,致使该伙盗贼逃脱。
更令人发指的是,该伙盗贼再次盗窃该车时,对车主多次报案,派出所负责人安某仍然无动于衷,拒绝出警。2006年2月9日夜2点左右,车主王后海(安徽省霍邱县龙潭镇小河村铁田组)在查看车辆(此大货车停在安徽省霍邱县龙潭镇庙岗粮站旁的105国道旁,车号皖N06005)安全情况时发现,一伙盗贼乘蓝色的机动三轮车沿105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至该大货车旁边,三轮车突然打开大灯,然后继续向北行驶,停在离大货车约500米出处,这伙人(4、5个人,因为当时有雾,看不清楚)下车后,在大货车附近转悠,伺机下手。王后海见此情形,想起了这伙人可能与2005年夏的那伙盗贼有关,立即打电话向安徽省霍邱县龙潭派出所报警(打的报警电话是该所代理所长安某的卧室电话),接到电话后,安某让王后海自己去找人抓贼,派出所没有出警。这伙人一直在大货车附近晃悠到4点左右,见王后海一直在附近,估计盗窃行迹可能被发现,马上乘三轮车沿105国道向北,朝龙潭镇方向逃窜,慌乱之中,三轮车差点开到了路边的水沟里。王后海再次给龙潭派出所负责人安某打电话,请求派出所布控拦截这伙人。安某却说派出所没有人力,没有车,要抓贼,你们自己找人抓。龙潭派出所仍然没有出警,这伙盗贼再次逃脱。
当地派出所不作为,这伙盗贼的恶行仍在继续,当地车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时刻受到威胁。
2005年11月28日夜,(车号:皖N54889)大货车(车主冯永国,安徽省霍邱县龙潭镇街道居民)停在安徽省霍邱县龙潭镇双龙街。该车共有10个轮胎,
其中5个被盗,价值14500元,案发后,车主向龙潭派出所报案,但至今未果。
2006年10月25日凌晨一点十五分左右,一伙盗贼驾驶白色金杯面包车,驶至安徽省霍邱县龙潭镇街道,他们伺机寻找下手的目标,很快他们把目标锁定在一辆停在路边的崭新的自卸大货车上。这伙人悄悄地靠近该车,迅速取出专用工具,开始实施盗窃。没多久两只轮胎就被从自卸车下掉,装上了金杯车。就在这伙人盗窃第三只轮胎的过程中,睡在驾驶室中的驾驶员洪某被惊醒了,他摇下车窗察看情况,突然一个盗贼抓住了他的头发,把他的头狠狠地撞向车门框,接着歹徒又用利器刺中了洪某的左眼,鲜血顿时喷出。冯某忍痛大声呼救,这伙歹徒见形迹败露,立刻驾车逃离。洪某的呼救声惊醒了睡梦中的居民,他们立即向距离案发地仅一百米的龙潭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虽然到达案发现场,却没有警车追凶,(当时该所代理副所长安某乘该所唯一的一辆警务车外出喝酒未归,因此,无法派出警车追凶。)这伙疯狂的盗贼再次逃脱。
2006年10月18日夜,一客车(车主:张华,安徽省霍邱县龙潭镇街道居民)停在龙潭派出所北100米处,电瓶被盗,案值1000元,报案未果。
2006年11月4日夜,(车号:皖N58016,)大货车(车主:马俊,安徽省霍邱县龙潭街道居民)停在龙潭派出所北50米处,该车两个电瓶被盗,价值2000元,报案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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